| 我场与兵团经济研究所共谋深化团场改革良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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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3 17:09 文章来源:共青团农场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5月12日,我场诚邀兵团经济研究所潘所长一行参观万亩葡萄园种植基地、兵团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并在在场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深化团场改革座谈会,共同探讨农场改革发展及公司化经营之路。政委张静、场长胡晓江、副政委梁瑞英、发该科、政工办、相关科室、连队领导干部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围绕农场深化改革方式、未来发展的走向及葡萄种植公司化经营模式,兵团经济研究所潘所长一行提出了几点可行性意见。在兵师大力倡导深化团场改革的大环境下,团场成立国资公司,是实现团场特殊体制和市场经济接轨的有效途径。变团场承担无限责任为有限责任,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市场经营、销售等经济工业发展,团场专职负责行政服务是拓宽农场未来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场为打造万亩葡萄园项目,专门成立的“青城果业经营公司”就是实现国资公司经营农场经济管理的有效方式之一。潘所长建议,葡萄园的经营管理可以以分散种植,统一管理,自主销售的方式进行,但必须全力整合好农场、职工与经营公司之间的关系。团场作为投资主体,必须在服务意识上彻底转变观念,将政企、政资分开,放手生产营销权,全力做好行政服务。在葡萄种植过程中做好产前苗种选择、计数、上架等统一管理服务,产中职工种植的统一技术服务、产后统一品牌、包装等销售方式的服务,建立市场、价格、风险防范机制,使环节透明化运作,让职工种的明白、卖的放心。作为经营主体的果业公司,针对鲜食葡萄的特性,在营销上一是要建立冷藏库,给葡萄销售流转以缓存期,二是要引进龙头企业,建立销售公司,将葡萄营销产业买断,化解农场、职工的市场风险。作为利益主体的职工,在第一阶段抚育期以入股分红,考核分股的形式;盛果期时,重新发包,定额承包到户的方式收取利益。届时,职工收益由土地流转费,产量工资和股权分红三部分组成,而团场则是以提取中间服务费,折旧费以及五保三费的方式实现增效。
座谈会上,胡场长感谢了兵团研究所教授对我场深化改革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发展良策,并说,国资公司的成立将破除影响团场经济发展的思想和体制障碍,是一种制度的创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希望农场领导干部能够在思想上深入领会,在行动上转变工作作风,以实现团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张政委说:团场成立国资公司解决了由于政企不分,团场承担无限责任的问题,降低了团场的经营风险;规范了企业行为,提升了企业形象,有利于招商引资,促进团场工业大发展。但目前农场各项工作还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希望兵团研究所潘所长一行能从专业角度为我场公司化经营设计出一套具体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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